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沙园街道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沙园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8.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9.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10.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11.身体健康,能够接受高强度、能处理应急突发状况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海珠区沙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海珠区昌岗中路83号402室)现场报名。联系人:罗先生、张小姐,联系电话:84315735。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鉴定证书、计生证明(包括已婚及未婚,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居住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原件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沙园街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考试。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考试。

(二)考试

1.笔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本市范围内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及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沙园街招聘雇员报名表

沙园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沙园街招聘雇员报名表》.xls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