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次且不属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5.本人名下有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情形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告发布。
(二)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盘州市响水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
(四)聘用。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不低于盘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时间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结束时间视招聘情况确定。
(二)报名方式:有意愿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相关证件到盘州市响水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报名,或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5733208919@qq.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薛涛(15348548866)(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四)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因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被安置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后,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不得进行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盘州市响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